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›› 2015, Vol. 31 ›› Issue (5): 647-651.doi: 10.11934/j.issn.1673-4831.2015.05.005
丁晖,曹铭昌,刘立,卢晓强,李佳琦,陈炼
DING Hui, CAO Ming-chang, LIU Li, LU Xiao-qiang, LI Jia-qi, CHEN Lian
摘要:
近年来,我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,但是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。现行管理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不足,“条块分割”,手段缺乏综合性,技术支撑薄弱,保障体系不完善,无法有效应对具有高度复杂性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问题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“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”,就是要求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,打破区域、流域和陆海界限,打破行业和生态系统要素界限,实行要素综合、职能综合和手段综合,建立与生态系统完整性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,形成对生态系统从山顶到海洋的全要素、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,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以及生态系统健康。该文阐述了国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模式与经验,分析了我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现状和问题,提出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