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›› 0, Vol. ›› Issue (): 0-.doi: 10.19741/j.issn.1673-4831.2022.0196

• •    下一篇

矿区生态修复目标与模式研究

李海东;胡国长;燕守广
  

  1.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;江苏省山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  • 发布日期:2022-06-20
  • 基金资助:
 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(72174127);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(GYZX190101)

  • Published:2022-06-20

摘要: 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,而生态环境投入是关键影响因素。多年来,矿山生态修复长期处于“被动应对多,主动作为少”,部分地区还存在违背自然规律的矿区生态修复形式主义问题,其根本原因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投入少,更重要的是生态修复目标不明确和监管标准缺失。本文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需求,结合长期工程实践和典型案例,首先,基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视角从环境边界上重新界定了矿区范围,认为矿区范围应包括生态破坏区和环境污染的直接影响区,其边界远大于传统意义上的矿界范围,辨识了矿区综合体的概念。其次,辨析了土地整治、植被恢复与矿山生态修复的区别与联系,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,阐释了矿区生态修复目标的定义与内涵,包括矿区综合体、生态系统和场地3个尺度,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2个责任主体,即“三尺度两主体”。最后,提出了矿区生态修复模式与特点,包括景观相似性恢复模式、土地复垦再利用模式、自然公园营造模式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4大类。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,本研究结果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回答了矿区生态修复目标科学制定、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存在的困惑,对分类推进“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生态保护修复”“社会-经济-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”和“矿区生态环境监管”具有重要意义。

关键词: 生态修复, 目标, 模式, 矿区, 矿山, 协同治理

中图分类号: